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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点击数:

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设综合科、规划科,加挂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普法办公室、奖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2.承担学校重大决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3.协助学校法律顾问处理好学校的涉法事务;

4.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规划、专题性规划和学校发展规划专家咨询的组织工作;

5.指导、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师教育、校园建设等有关规划的制定、调整、修订;

6.负责学校教育统计综合调查报表的填报和管理以及各类对外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8.负责学校普法依法治校日常工作;

9.负责学校奖励事项的制度建设和核定;

10.负责受理、仲裁教职工校内申诉事项;

11.承担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主要职能:

1.协助起草本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关报告和文稿;根据处领导的要求安排好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处领导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2.做好各类文件的登记、签收、传阅及归档工作;做好报纸、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做好往来信函的收发工作。

3.协助处领导管理本处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协调处内各科工作关系,做好本处与校内各部门的沟通工作;

4.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本处所属的安全、保卫、计生等工作;

5.负责本处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购买本处办公用品,负责本处设备资产和办公用具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和管理;

6.负责做好本处网站的制作、维护、管理和内容更新等工作;

7.协助完成学校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接学校法律顾问,做好涉法事务和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科主要职能:

1.协助处领导研究、编制和执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规划、专题性规划,并对规划的执行开展检查评估和总结;

2.收集、跟踪研究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建设经验,为制定学校规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

3.负责提出与学校建设有关的改革、发展设想和建议;协助处领导完成学校发展所需新建项目的前期筹备调研工作并完成工作方案;

4.保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与兄弟院校联系,沟通信息,听取建议和加强合作;加强与校内其他职能部门和院系的联系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5.负责规划方面的会务组织、策划及材料准备工作;

6.协助处领导筹办学校附中的相关工作;

7.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1.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2.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开展各项学术事务。

普法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学校普法工作;

3.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协助学校法律顾问处理学校涉法事务;

5.协助本单位领导和同事做好学校和本单位其他工作。

奖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奖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学校奖励事项的制度建设和核定。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教职工申诉仲裁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受理、仲裁教职工校内申诉事项。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能:

1.具体负责学校依法治校日常工作协调管理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2.编制学校法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3.参与学校决策会议,并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4.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依法治校工作推进情况;

5.负责领导小组授权的其它法治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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