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桂师院党发〔2015〕12号)的安排和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联系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规划工作的组织、联络等事宜。
二、做好考察调研计划。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学校工作方案的安排制定考察调研计划,考察调研计划应明确考察调研的主题、时间和意向地点。考察调研计划制定好之后,要报学校发展规划处汇总,避免重复。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为准确掌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和推动力,确保各项规划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将各自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8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汇总后每两个月将有关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请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各子规划牵头部门和各二级学院于5月12日下午下班前先将本单位联系人的名单、联系方式报学校发展规划处何红力同志OA邮箱,联系电话:0771-3802662。
特此通知。